第一百二十四章 故人敌人



  为首刀客和刘睿影面对面站着,将刀抗在肩膀上。

  刘睿影跳出了圈子,反倒是让他轻松了很多。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留不住刘睿影,更杀不死。

  李韵在找到他们的时候就说,尽量先保住自己的命,后面还有更多的钱等着他们去赚。

  一听还有钱,他们这些亡命之徒哪里会上去拼命?更不用说在金主有言在先的情况下。

  这时候拼命不是傻子吗?钱也没了命也丢了。

  但刘睿影和他们想的正好相反。

  自己来漠南蛮族部落中最大的目的就是得到安东王身中蛊毒的解药,要是没有得到这解药,岂不是白来了一趟?即便凌夫人在他出发前,特意叮嘱万事小心,性命第一,解药第二,但刘睿影却不会因为三个阿猫阿狗拦路就索性放弃。

  尤其是这三个刀客今日总得杀人。

  不是刘睿影死,就是长兴和厌结死。

  于公于私,刘睿影都得护住这两人的周全。

  不然解药没有着落,还会显得自己的人品有问题。

  人一旦产生了愧疚,便会动摇本心。

  本心动摇了,日后做事就不能放开手脚,反而有所顾忌。

  有所顾忌后就会束缚颇深,被一切可能阻碍他的事情阻碍到,自己的心境也会很不稳,变成随意变换。

  刘睿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所以此刻他能做且必须做的,就是要了这三个刀客的性命。

  为首的刀客静静站立了一会儿,看到刘睿影还不走,反而有些疑惑。

  “你怎么还不跑?”

  他问道。

  “跑去哪里?”

  刘睿影反问。

  “朝这个方向顺着车辙印记一直走,就能回到下危城。”

  为首刀客说道。

  刘睿影摇了摇头。

  他要去的地方不是下危城,而是刚好相反的漠南深处,部落之地。

  为首刀客看到刘睿影拒绝,想了想,从腰间解下一个马皮水袋扔到他脚边。以为刘睿影是没有任何补寄,觉得自己走不出去,所以才迟迟不动身形。

  水袋落在刘睿影身前,他看都没有看一眼。

  因为他要的根本不是水袋,而是这三人的性命。

  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这为首的刀客,只要一死,剩下的两人不说方寸大乱,起码也会没有恋战之心。

  刘睿影的眼神一下凌厉起来。

  就像是咋沙漠中忍耐饥渴行走了十几天的人骤然发现了一汪清泉。

  为首的刀客看到了这般眼神,立马明白了刘睿影的意思。随即冲着他微微颔首。

  这是一种敌人之间的尊敬。

  即便是踩死一只蚂蚁,也要满含敬意。何况这是个活生生的人,手里还有剑,要比蚂蚁难对付的多。

  事实上,为首的刀客没有太相信李韵的话。

  他不觉得刘睿影在自己三人的围攻下还能活着走出大漠。

  当然,前提是他不愿意逃跑。

  如果刚才他逃了,为首的刀客也留不住他,更不会追赶。

  钱当然要赚,却是越容易越好。

  有些钱太难赚,也就没有了赚的必要。

  为此搭进去的时间还有精力,有时候不是钱所能弥补的。

  要是在受了伤,像厌结那般少了条胳膊,更是得不偿失……

  可现在刘睿影既然选择不走,他也只剩下一战这个选择。

  两人虽然怀着不同的目的,但这目的想要完成,都得通过杀死对方才能做到。

  刘睿影的眼神从他手中的刀,转向了他的手。

  刀是死的,手是活的。

  不管这刀多么锋利,没有手的操控,也是死物一件。

  兵刃的关键还是在于驾驭它的人。

  为首刀客的这只手,皮肤很是粗糙。皲裂的皮肤上,还挂着血痕。可想而知他的生活状况并不是很好,恶劣的很。

  这样的手握着刀,要比一只细皮嫩肉的手更加凶狠。

  甚至可以说他根本不懂刀,只知道如何杀死一个人。

  不论他手里握着的是刀、是剑,甚至是别的什么,哪怕是一根树枝,一只筷子,他也会毫不犹豫、奋不顾身的插进刘睿影身上的要害,将他杀死!

  可惜的是,刘睿影从这只手上没有看到任何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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