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得罪人了?



  盗用他的歌有什么好处呀?凭这件事就可以一炮而红吗?

  在准备好被谈话之前,安苏去池一默那里逛了一圈,果然得到了一杯香票票红豆奶茶。

  还顺手送了池一默一个网综驻战的资源,导演已经帮他联系上了,其余的让他自己去谈。

  当经纪人就是那么简单!

  池一默简直不要太高兴,看来每天的奶茶没有白送。

  蹭了一杯奶茶的安苏,已经成功的碰见老板,然后被“请”进办公室。

  其实老板只有30多岁,是一个年轻的小哥哥。

  颜值算不上高,但是收拾得干净利落,体型偏精瘦,全身上下只脸上有一些多余的肉,要不然颜值会提高很多。

  虽然是老板,但是平时说话都很随和。

  办公室设置的是古风黄花梨,还有尚不知道价值几何的水墨字画,稍显大气。

  古风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风格,也是老板们装修的时候最喜欢的风格。

  “这次的事情有些恶劣呀!”安苏进门,后老板轻轻的关上办公室的门,开门见山的就问。

  安叔轻轻地将奶茶放在了老板的办公桌上,反问:“你说林青歆打算盗用时如光歌的事情吗?”

  虽然身高没有老板高,但是安苏丝毫不弱。

  气势不够的人才需要身高来凑,大魔王可以完全靠本事。

  老板愣了片刻,咱俩想聊的好像不是一个事情吧?

  安苏:不!这就是一件事。

  老板轻轻地蹙眉,语气已经有了一些怒意:“青歆的歌我们很早之前就看过。”

  “时如光的歌,我也是很早很早之前就看过。”安苏再一次重复老板的说法。

  林青歆很早就可以拿出别人未来不知道多少年创作出的作品,但是不是自己的,始终就不可能是自己的。

  时如光的这首歌不知道创作了多少年,他唱的时候是完全不需要歌词的,从内而发。

  安苏农笃定这首歌是时如光自己的,就因为那股劲儿。

  “谭欢,你以前不会做这些事情的。”听着安苏的话里没有很多的尊敬,老板有些生气。

  “时如光再怎么说也是我带的艺人,他的利益就等于我的利益。”安苏不接老板的话茬,反而摆出了自己的目的。

  “你要为公司的利益着想才能换取更大的利益。”

  老板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这首歌究竟是谁的,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重要的是林青歆火了以后,可以为公司换取很大的利益。

  话不投机半句多,安苏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

  “让时如光不要动,公司想办法给他翻红。”

  今天木头又渣更了:这个影视公司,有点黑啊!

  请叫我爸爸:白莲花永远最强,不接受反驳。

  庞贝古城之玉玲珑:是啊,看上去柔柔弱弱,但是做了那么多事。

  老板这句话,是为了安抚安苏,同时也是怕她真的气不过,做出点儿什么。

  安苏没有说话,轻轻地退出了老板的办公室。

  请叫我爸爸:可惜影视公司能不能打赏给你,自己努力吧。

  【请叫我爸爸打赏了一本《娱乐圈儿管理日常》。】

  庞贝古城之玉玲珑:哈哈哈,楼上确定不是魔鬼吗?

  亲爱的提拉米苏:我大概知道楼上是谁啦。

  爱分儿CatLove:出手那么阔绰,喵早就知道了。

  无相生:静静的看着你们装逼不说话。

  从老板办公室里走出来,一群小艺人还在讨论这件事。

  小艺人东张西望的看了看,问:“你说那个时如光怎么那么倒霉啊?”

  “就是啊,以前无故的被爆突然封杀,现在又……刚拿出来一点儿东西,想要翻红就又被锤了。”

  “你们说这件事到底是谁抄袭谁呀?”

  “你傻呀,为了公司的利益只能说是时如光抄袭林青歆啊,时如光翻红的可能性太小了,公司捧他没有好处呀!”稍微懂一点的人,都能猜到这样的结果……

  看似是一场闹剧,最后肯定公司名利双收。

  “也是……最近林青歆势头还不错哈。”

  “哎……时如光真倒霉!”公司内部的人比较了解他的性格,知道他平时的努力,这样的人为了火去抄袭别人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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