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七)-第2/3页



  除非,她是真正的女巫。

  莎拉·古德原本有机会可以逃跑,本来她就在四处流浪,离开塞勒姆不过是换一个地方住而已。然而女人的母性让她倒了回去,然后她就被守株待兔的“猎人们”给抓住了。

  在古罗马时期,如果一个孩子不够强壮母亲会把他放在弃婴场,杀婴并不是一种罪。

  可是后来女人杀婴成了重罪,会被法官判决流放到新大陆,这些女人在那边要如何生存呢?

  每个镇子上都有那么一些“不名誉”的女人,比如给人看相算命的巫婆以及不外出工作,却总是有钱花的女人,她们穿得比那些正值得、靠双手劳动的洗衣妇还要漂亮。

  波士顿是个国际化城市,这方面要比塞勒姆开放得多,塞勒姆的男人们不需要和波士顿的男人一样去找那些轻浮的女人的。

  他们收容了很多战争孤儿作为自己的女仆,更何况还有奴隶,不过在镇上还是有个女人身上有污点,她叫玛莎·科里,住在塞勒姆西南的边缘。

  她并不像古德和奥斯曼那样不去礼拜,只是她每次去礼拜都很安静,尽量不与人交谈,因为她每次出席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

  这本身没什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上教堂,只是这个少年有点特别,因为他是个混血。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相信地球是圆的,他以为可以换一个方向,不用绕过非洲的好望角就能到达遍地都是香料和黄金的印度,这些早期的探险家们将北美原住民当成了印度人,然后称呼他们为印第安人。

  17世纪初英国建立了东印度公司,那时的英国人对真正的“印度”的了解也加深了,其中包括印度的种姓制度。

  在新大陆建立之初,这种种姓制度已经镶嵌入新大陆民众的集体潜意识里了。

  不论后来那些“绝望至死”的奴隶主们如何宣扬自由平等,那也是18世纪牛顿的万有引力普及开来后,自然被神化,取代了上帝成为世界主宰的事了,“天赋人权”里的“天赋”指的是自然人与生具有的权力,那么关于人的定义是什么呢?

  奴隶是被他物化的,女人在1882年的法律里,地位和价值也不过是等同于一件家具,也多亏了这条法律,法院才会将“正义赋予银行,怜悯赋予妻子”。

  同样处于被压迫和地狱之中的人会升起同理心,有时候英国女人也会生下和同族看起来不大一样的孩子。

  有鉴于此1662年弗吉尼亚州法律宣布,在这个国家里出生的孩子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只取决于孩子的母亲。

  奴隶妈妈所生的孩子还是奴隶,即便他的父亲是奴隶主。

  奴隶主妈妈所生的孩子是自由人,即便他的父亲是奴隶。

  这一点和种姓制度不同,种姓制度是父系的,即便孩子的母亲来自低种姓,她生的孩子还是继承了父亲的高种姓,这也是低种姓逃离原本种姓的办法,一般来说她都会长得非常漂亮,所以印度的高种姓看起来就普遍比低种姓漂亮了。

  欧洲来的女性和非洲来的男性结合所生的孩子在其他人眼里是丑陋的,同样生下这个孩子的玛丽·科里也是不名誉的。

  在三个女巫被带走后,还有一个波士顿女人和一个白头发的男人没被抓到,还有谁比玛莎·科里更可疑的呢?

  她要是没受到魔鬼的诱惑,怎么会生下那个小杂种?

  自从波士顿的狱卒将塞勒姆的三个嫌犯关进牢里开始,小安·帕特南就被一个新的幽灵掐,也就是古德五岁的女儿桃乐茜,只是那个孩子失踪了,人们用猎狗找遍了所有的山洞和可以容身的地方,可是谁都找不到她,仿佛她已经离开了。

  出于女巫没有完全被逮捕,帕里斯决定将自己家里着魔的女孩分开,金发碧眼的阿比盖尔·威尔姆斯影响更深,相比之下贝蒂的症状要轻得多,于是牧师将自己的女儿送到了法庭书记斯蒂芬·休厄尔的家里,这样方便牧师们日以继夜地祈祷,继续给阿比盖尔驱魔。

  牧师们显然没空,小安·帕特南的问题还是要靠镇民自己解决,于是教会执事兼约翰·帕特南的兄弟爱德华·帕特南,与法庭记录员兼马倌以西结·奇弗一起在3月12日上午拜访了玛莎·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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