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地狱之轮-第3/4页



    清政府**无能,华人们根本就没想过要找当地大使来解决这个问题,华人洗衣店主联合起来成立了行业协会“同心堂”来抵制不公的法律待遇。他们出资设立法律基金来支付诉讼所需的律师费和其他挑战不公法律所需要的费用。

    华人益和在当地经营洗衣店已经22年,其间其所有的经营行为都符合当地所有的安全和卫生标准,但是市政当局却依据新的“洗衣店条例”拒绝了他的营业许可申请,于是他成了挑战第1569号条例和第1587号条例的最佳原告人选。

    在“同心堂”的支持下,益和和其他洗衣店店主一起无视新的“洗衣店条例”,照常经营他们的洗衣店。不久,他们全部被当局逮捕。一个对美国宪政影响深远的司法大案即将开始。

    益和将逮捕他的警长霍普金斯告上法庭。他向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请求下达人身保护令状,使之获得自由,并指控“洗衣店条例”违反加利福尼亚宪法、美国联邦宪法和1880年中美条约。但是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拒绝了这些指控。

    在益和控告霍普金斯的同时,另一名中国洗衣店老板和利把同样的官司打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地区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同样他的权益要求也被拒绝,但是因为担心这些条例的实施会将华人洗衣店排挤出市场,并赋予白人资本建立的洗衣店以垄断,因此裁决书中表示了对“洗衣店条例”的保留意见。

    由于不满加州最高法院和加州地区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决,益和与和利分别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因为两个案件很相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决定一并审理,并将审理重点放在一个问题上:申诉者是否被剥夺了美国宪法或美国联邦宪法赋予的权利。

    联邦最高法院首先肯定了联邦巡回法院在郭湖安诉美国一案中确立起来的原则:宪法第15修正案的平等保护适用于美国公民,同样也适用于非美国公民。在明确华人洗衣店店主虽非美国公民,但同样受宪法保护之后,法院审查了“洗衣店条例”以确定其是否违反美国宪法。通过对该条例的审查,法院发现第1587号和第1569号两个条例规定虽然看上去很中立,但其执行的方式却使这种中立大打折扣。法院认为,在条例执行中,他们是专门针对一个特定的人群华人,实际上否定了对华人的平等的法律保护。

    最后法院指出“尽管条例本身是公正的,表面上也不偏不倚,但是公权部门如果带着恶意的眼光并以不平等的方式执行和应用它们的话,那么对平等的公正的否定仍然为宪法所禁止”。于是,**官斯坦利·马修斯代表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了**官们一致同意的判决:裁定两名华人申诉者的权利被侵害了,并下令立即予以释放。至此两例华人诉讼取得最后胜利。

    想站起来的是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不愿意站起来的人是没有办法的。霍格沃滋的家养小精灵们就没有这种“站起来”的心,多比死后就再也没有想追求自由的家养小精灵了。

    因此当西弗勒斯把制造狼毒银子弹的事交给它们做的时候,它们都选择了顺从,即便他已经不是霍格沃滋的校长了。

    “你来看哈利是假,找人干活才是真的吧。”波莫娜看着那些厨房里的家养小精灵们,它们正拿着银锭兴高采烈地讨论,一点都没觉得自己被奴役了。

    西弗勒斯愉悦地叹口气,就像是卸货的码头工人,把肩上的重物给放下了。

    “我的时间很宝贵,不是用来干这些枯燥又重复的活的。”他用明明很得意,又故作平静的语气说“哈利波特这个法律执行司司长一点都不称职,魔法学不好,法律也学得不行,他要是没有救世主的名誉的话就要跟他父亲一样一事无成。”

    “挖苦他们父子你会觉得很快乐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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