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河南的土地改革-第2/2页



  此时的河南,卫所屯田和职田的逃亡、抛荒情况,比起一般性质的土地更为严重。根据营田院的统计,河南全省范围内约十分之九的屯田、职田都被抛荒,“军丁逃散"、屯田荒芜、屯租拖欠的情况极其严重。

  因此李来亨决心参考湖广模式,以及罗汝才在关中曾经采取过的办法,彻底废除卫所屯田和职田,将各卫所完全归并于州县,并废除屯田科则,即便是由大顺军士兵耕种的军屯田,也按照民田赋额征收。

  此外,随着营田制改革的推行,就像过去在湖广的情况一样,因为佃农从大土地所有者私人支配的农民,转变成了受到国家直接管理的农民,他们得以避免了士绅地主的超经济剥削,不需要在担负佃农地租的同时,承担种种为士绅地主做长工的额外剥削。

  如此,一般佃农就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他们就得以有更多精力专注于精耕细作,改良自己进行农业生产的工具和方式。

  不过对李来亨政权而言,使底层农民拥有更多农闲时间,最大的优势当然在于营田院和工部可以更方便地征发农民修缮水利……

  也就是说,李来亨的目的,实际上是将士绅地主个人对农民的超经济剥削,转化为国家对农民的超经济剥削。

  佃农们从此不再需要跑到士绅家中,帮大地主们修房子、做家仆、当长工了,而是转而为大顺政权修缮水利设施、进行民兵的相关军事训练、甚至是在必要的时候直接作为民兵参加战争。

  夫国之大事在于农,中国农业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这种用人工方法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设施,极度以来中央政权的妥善治理,如果政权忽略灌溉或排水,这种设施立刻就荒废下去。

  河南连续的大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明廷无力修缮水利设备造成的。

  以黄河来说,明代原来定有“三年一小挑,五年一大挑”的疏濬制度。万历以后,“凡大挑、小挑之费,俱入上下私橐”,致使河床淤积的泥沙越来越厚,河堤“连年冲决”。

  水利失修严重地削弱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所以崇祯年间一有气候变化的情况出现,马上就会立即产生了可怕的流民潮。

  河南之大饥,不仅于天灾,更在于人祸。

  水利设备的荒废,便是其中极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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