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 取消里甲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第2/2页



  沉默本就是一种表达。

  “好!既然都没意见,那朕来说说里甲制为何一定要取消废除。”

  “朕是觉得,里甲制本身从一开始就包含着矛盾的因素,而且其僵硬的制度外壳与不断发展的国家经济状况之间的脱节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

  “首先,里甲之间的赋役负担越来越轻重不均。里甲制是以标准户数为单位编成的基层组织,各甲、各里之间承担的徭役额大致均等,对吧?”

  “可现实是由于各户的经济状况千差万别,还要考虑地理上的相互联属,里甲编制之初,各甲、各里的人丁事产就不可能达到完全均等的状态。各甲、各里人丁事产消长不齐,相互之间的徭役承担能力越来越悬殊了。”

  “其次,户籍与土地在空间上的分离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推行里甲制的目的是试图在地方打造一个个以人口和土地的结合为基础的相对封闭的社区,这是里甲制有效行使其赋役征收和朝廷控制机能的前提条件,对不对?”

  “然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土地兼并的加剧以及赋役负担的加重,各因素的促动与冲击下,人口和土地的流动日趋活跃,以致于里甲内的人丁和土地分布在空间上发生了分离。”

  “出现了`一里之地,满县纷飞,满县之田,皆无定处`的情形,甚至跨县跨府跨州占有田地的现象都有,这就导致里甲首领越来越难以确切地掌握本里人户的人丁和事产状况。”

  “第三,里甲制的建立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贫富分化与各阶层的关系,但是却以分化不太严重的社会政治生态为基础的,可这种相对均衡的理想与现实都不可能长久地维持下去。”

  “眼下的现实情况是:奸豪吞并,孱弱流亡,一里或许只有两三甲,一甲或许只有两三户,甚至一里无一甲、一甲无一户。在大量占有土地却因享有优免权而恣意逃避赋役负担的官绅地主的挤压下,构成里甲制核心的中小阶层日趋没落,里甲统治的基础其实也就不复存在了。朕没有说错吧?”

  “想我大明开国之初,乡村盗贼,责在里甲,洪武皇帝谕令:若有抢劫盗贼逃军逃囚及生事恶人,一人不能缉捕,里甲即须会集多人擒拿赴官,违者以罪处之。可现在由于原编在一个里甲的人户早已分散居住,里甲不可能再发挥维持社会治安的功能。”

  “再有,比如明初同里人户有邻保相助、患难相救、疾病相扶的责任。洪武皇帝甚至试图强迫上中人户资助本里中因为贫困、残疾而乞食者,规定上中人户倘若见了乞觅之人而不行资给,则要验其家,所有粮食除留足自用外,其余全部没收入官以济贫乏。”

  “可现在呢?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宗族组织更是取代了里甲组织的大部分功能,里甲户籍制已逐渐演化为强势家族的代名词,也就是所谓的士绅阶层。”

  “当然,朕得承认,面对着里甲制矛盾日趋激化的现实,士绅和地方衙门都做出了种种举措和尝试,试图维持和重建地方秩序以缓解消融郁积于地方的矛盾与冲突,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为士绅和地方衙门对百姓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正是造成地方矛盾日趋恶化的主要根源。在维持和重建基层秩序的过程中,士绅和地方衙门都力图扩张自己在赋税征收方面的控制权,并利用扩张的权力加强对百姓以及缺乏政治势力的中小阶层的经济掠夺,导致我大明王朝基层的统治早已是千疮百孔急需整治了。”

  因为朱翊镠事先已经做好准备,所以说起来毫不费力一气呵成。

  他很清楚,也相信在座各位都明白他刚才说的话,或许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只是敢不敢、能不能。

  毕竟,这真的是推翻大明王朝在基层也就是地方上的统治模式——只是朱翊镠不认为这是大明的统治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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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