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要恋一百年 第九十三章:候鸟-第2/2页





    这时候,只要你大于四十五度仰起头朝着天空看,湛蓝的天空中,城市高大建筑的缝隙里,偶尔会飞过生动的鸟阵。

    那是一支勇敢的队伍,历经千山万水,最后有惊无险地抵达了这座温暖的城市。

    每年的十月底至次年的四月,一拨又一拨候鸟,飞翔在东亚至澳大利亚这条迁徙路线上,蔚为壮观地展现在深圳的上空,总会不经意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注目。

    翻开地图,你会惊讶地发现深圳这座美丽的城市,就在候鸟大迁徙的路线上,因为温暖的气候,深圳成了它们迁徙过程中重要的中转站,也可能是重要的终点站。

    那天面试结束后,时间还早,他突然想起了红树林,想起了他跟何雪忆一起看海的往事,想起她那晚被一辆黑车莫名其妙的抖动吓得六神无主的样子,也就是在那时候,他鼓起勇气第一次牵了她的手。

    他觉得心里很温暖,红树林有他美好的回忆,他一个人就朝着海边走去。

    要是平时,他一定会给何雪忆打一个电话,约她一起去看海,可是今天不行,她一定会惊讶自己为什么没有上班?为什么跑到海边去了?

    他记得上次去的时候是五一节,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七八个月就过去了!

    不是节假日,也不是周末,去红树林的人并没有那么多。

    嘎!嘎!嘎!耳边突然传来了一阵鸣叫声,王十一抬起头,只看见无数的苍鹭和红嘴鸥在天空自由翱翔,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上一句话。

    候鸟的翅膀非寻常鸟雀可比拟,一展开,就让你情不自禁会想起北冥有鱼,它们自由地高飞过人群的上空,好一些鸟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愉快的鸣叫。

    那辽阔的鸣叫,很快就激起了围观人群的欢呼声,大家纷纷掏出照相机,疯狂地一顿乱拍照。

    呆立的少年,好像被电击一般,突然苏醒过来,豹子一般朝着群鸟飞翔的方向,飞奔了出去。

    “啊!”人群里再次爆发出激动的声音。

    原来是又一大群候鸟起飞了,它们宽阔的翅膀击打着水面,溅起水花点点,扑棱扑棱地从白茫茫的水域飞了起来。

    人群骚动起来了,很多人都跟着候鸟一起疯狂地奔跑,构成了移民之城深圳城市中最激荡人心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候鸟,不辞千山万水,为的就是贪享这温暖海岸线边的欢愉,那是用血和泪水交换而来的欢乐时光,她们沉醉于自己飞翔的表演,也爱在长空里一展自己优美的歌声。

    地面的人群何尝不是另一种候鸟?背井离乡,抛妻别子,只为了这异地难舍的繁华。

    候鸟翅膀一振动,飞远了,王十一追了一阵,什么也没有追上,那远去的候鸟,就像他逝去的青春年华一般,他追不上了,跑了一阵,喘着粗气,摇摇头,垂头丧气地倒在了一棵婆娑的椰子树下面的草地上,静看一片故乡的游云漂浮而过。

    “老爸!”王十一的身边跑过一个孩童,手里提着一个新买的风筝。

    “爸老了,没有力气了,休息一会儿再放风筝!”一个中年男子喘着气说道。

    “你这个老特务别骗人,快点,帮我扶一下风筝,我倒要比一比,是我的风筝飞得高,还是候鸟飞得高。”他的儿子用小脚轻轻踢了他一下。

    那个男子不得不陪着儿子放风筝,看着他风一般地奔跑。

    王十一也定定地注视着那个奔跑着的孩童,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少,想起自己曾经用豹子一般矫健的步伐,奔跑过故乡舂山那些沟沟壑壑。

    “我赢了!”那孩童的欢呼声和呐喊声,响彻在红树林的上空,响彻在候鸟和异乡人的上空。

    冬日里,王十一笑了起来,傻傻的样子,一排洁白的牙齿,闪烁着银光,而秋阳,却将他高大的身躯,无情地射成了思念的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