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小雏菊



    在陈老板眼里,我算是个好员工,但绝算不上一个品性没问题的人。因为他始终觉得,我都快要三十的人了,竟然没有一点想要往上走的欲望。

    这也不怪他,我平时所表现的样子,也只能让他那样评价我。

    也许有一天,我会开着豪车从宠物店离开,那时他会大吃一惊。当然,这种装逼的事情,我并不屑于去做。

    下午四点我就提前离开了宠物店,因为我要去买花。

    我逐渐有了养花的习惯,这似乎是在景瑞去世后,我才不知不觉养成的。我总觉得,如果有花在身边,我就能看到景瑞那张永远面带微笑的脸。

    我背着吉他,先是打车去了花市,转了很久,我被一盆小雏菊吸引住了,我站在面前仔细看着。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小雏菊是这样唯美,在此前,我统称它们为菊花。

    “先生,您买花是送朋友还是送恋人呢?”卖花的店员热情的问我。

    我愣了愣,回道:“自己养。”

    “那我推荐你买一盆回去,如果只是买几株小雏菊在家里的花瓶里,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美了。”

    我点头,当即付了一盆的花钱。

    抱着那盆花,背后背着吉他,让我走路很不方便,走了一段路都没能看到哪里有出租车。我只好找了路边长椅坐下,把花放在一边,点了一支香烟,稍作休息。

    到台北,也不是没有好处。我的胃病养好了,这大多归功于张老爷子,他总会给我熬一些养胃的粥,这便是我通常的晚饭。再一个就是,我不喝酒了,胃自然而然,好了起来。

    一支烟的时间,让我想了很多,大多是来台北这一年多里发生的事。

    其实回想起来,真的很苍白,除了偶尔能跟阿远在一起时感到温暖,其余大多时间里,我都是在发呆。

    我想家了,我想回天安,回咸城,去看看一年多都没有见过的奶奶。想坐在景瑞的墓碑前,和他一起抽一支烟,因为我离开大陆,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他们。

    当然,最想的还是回到那个有林夕味道的房子里,那是我现在唯一一个能感受到林夕被我拥抱过的地方。

    不过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家里一定也没有了林夕的味道,只有灰尘沉淀的味道,冷清、孤独....。

    抽完烟,我也终于等到了一辆出租车。

    把吉他和小雏菊放回家后,我就带着小武出门吃饭了。

    这是我来台北最爱吃的一家面馆,因为只有这儿,我能吃到有家味道的面,这个面馆的老板也是陕西人,方言口味儿特别重,最特别的是他很爱说台北话,以至于说出的台北话带着陕西腔。

    “老板,来大碗的,老样子。”我道。

    “好哩!”

    因为和老板已经比较熟悉了,所以把小武带进来他也没有介意,小武依然是慵懒地窝在我的脚边,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

    我时常担心小武一直这样下去,身体会垮掉,可我让陈老板帮忙看看,陈老板却说小武只是不愿意提起精神罢了,身体没有一点毛病。

    吃完饭,我就牵着小武打算去阿远的酒馆。

    台北不比大陆,这儿的冬天压根见不到雪,这是令我非常遗憾的。没有雪的冬天,无趣太多了。

    刚走出饭馆,我猛地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我沉寂许久的心马上悸动了起来。

    那女人披着一袭长发,穿着灰色的风衣,身高也和林夕极为相似,我屏住了呼吸,呆在原地足足十秒多钟。直到那女人快要消失在我视线时,我才想起去追她。

    我从地上抱起小武,不管马路上来来往往地车,横冲直撞地跑过了马路,怀里的小武大概也预料到了什么,也汪汪汪地叫起来。

    我险些被车撞倒,可我还是没有减速,毅然跑向了“林夕”。

    “林夕!”我大喊一声,紧接着就伸出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林夕”惊讶地转过头来,让我瞬间失望的彻底,她不是林夕。

    这女人满脸的惊恐,当即甩开了我的手,惊呼道:“你干什么?”

    我有些尴尬,连忙跟被我认错的人道歉,几乎是绝望地语气道:“对不起对不起,你的背影太像我女朋友了,我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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