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身手惊人-第2/2页





    一年的苦练总算有了用武之地。

    首先得说,卓群对枪械的运用显然已经入门了。

    像猎杀飞禽这对于初学者的主要目标,对他丝毫不具有挑战性。

    第一天光野鸭、灰雁他就打下了十五只,丝毫不比专业猎手差多少。

    这让他开了个好头,为此获得了同伴们的一致好评。

    所以在湖畔的两周里。

    当斑鸠、鹌鹑、野鸭、丘鹬、野鸽子,猎杀无数之后。

    卓群已经成了个让人刮目相看,小有资格的猎手了。

    但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真正进入森林,去狩猎大型猎物的时候,卓群的表现更是惊艳。

    敢情法国的森林面积虽然很大,但由于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也在逐年减少。

    慢慢的,野兽在白天就很少敢于离开茂密的森林。

    要进行林场里的围猎,那只有在早晨很短的时间里最容易发现猎物的踪迹。

    所以狩猎大型动物,往往都是在清晨开始。

    一大早,负责赶猎犬的人就牵着猎犬在森林里搜寻,猎犬利用敏感的嗅觉寻找猎物踪迹。

    当确定猎物的方位后,队长一声令下,人们便骑马列队,放开猎犬,追赶猎物。

    而机警的猎物一嗅到危险的信号就会想方设法逃脱追捕。

    野兔会快速钻进一个小小的洞穴里。

    牡鹿较野兔更狡猾些,它的计谋更加变化多端,它先以全速奔跑甩开猎犬的追捕,然后静静地躲藏在森林的浓密处,它甚至会跳进溪流来消除自己的气味。

    野猪则故意围着向前冲锋的猎犬或马打转转来反击追捕。

    因此这种狩猎方式,主要就是对狩猎者骑马技术和意志力的考验。

    只要不追丢猎物,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追逐,野兽就会被猎犬追得筋疲力尽,最后被杀也就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本来,卡佩先生他们还以为卓群会掉队的,因为马术可不比射击,短期内就能练个差不离。

    他们都不看好这个东方来的小伙子,甚至暗暗安排了专人照顾,还打算看看卓群的乐子。

    可结果却是,四十人的马队,带着八十只猎狗出猎的过程里。

    卓群非但完全不需要旁人的照顾,也不惧猎场里荆棘丛生。

    哪怕是两米的沟壑,他也能纵马一跃而过。

    为此,他不但成了能一直追踪猎物到底的人,获得了不少人的敬意。

    又一次,他还配合卡佩先生驱赶猎犬,活捉到了一头狩猎行程中的终极BOSS——欧洲野猪!

    所以那一次当狩猎号角吹响,狩猎结束凯旋时,卓群的马鞍后面,坠吊着整整一只野猪的右后腿。

    而且当天晚上,用野猪肉当主菜,开烧烤大会时,所有人都没忘了为感谢卓群而举杯。

    卡佩先生本人,甚至忍不住对卓群说,“你前世一定是个很棒的猎手。而且应该是我们法国人。”

    这就是围猎的最高荣誉,代表着卓群是围猎中功劳最大的人。

    毫无疑问,这完美诠释了“艺多不压身”这句老话。

    就连卓群自己也未曾想到。

    原先他只为了培养女儿,而学习的马术,竟会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