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一个水做的女人



    雁水山庄,灯光五彩斑斓。

    自从颜如燕和胡小依来到雁水山庄,这里的装饰风格焕然一新,多了一份温馨浪漫,少了以前的庄严华贵。

    那是因为,胡小依是艾小爱心头的疼。

    “小依,这是我亲手给你熬制的血丝燕窝羹,你趁热吃了,对身体很好。”

    艾小爱把黑漆托盘里面的白色瓷碗放在胡小依的面前,温柔的说。

    斜靠在真皮沙发上的胡小依一身黑色真丝居家薄裙,显得身材更加纤细娇小,让人怜爱。

    面容平静洁净,秋水般的剪影如烟,令艾小爱为之着迷。

    两人青梅竹马在雁水山庄长大,比胡小依大三岁的艾小爱打小就喜欢这个文静的童年发小。

    长大了,由喜欢变成了爱。

    虽然,艾小爱不喜欢胡寒山夫妇高高在上的眼神对自己的忽视,因为他表现得与胡小依一样没有修炼天赋。

    古武世家的子弟没有修炼天赋,哪怕他聪明才智过人,年年在学校终考拿第一名,哪怕他是艾老的儿子,必然会被排除在培养对象之外,这很正常。

    但是艾小爱还是表达了对胡小依的爱意。

    他知道,胡寒山不会答应自己的求婚。

    没关系,只要胡小依愿意接受自己就行了。

    但是,正在读大学的胡小依对千里迢迢过来看望自己,并且手里捧着玫瑰花的艾小爱感到非常慌乱。

    她只是低声说:

    “小爱哥,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你的感情是兄妹还是朋友……”

    然而最让艾小爱失望的是,胡小依最后对他说:

    “这件事情,你去跟我爸爸说。他答应了,我也愿意嫁给你,毕竟我们那么熟悉了。”

    跟你爸爸说?

    一看见我就摇头的胡寒山早就不满我把胡小洛给带坏了,他还会把掌上明珠嫁给我吗?

    更加让艾小爱吐血的是,胡小依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喜欢你”的话,更加不要说“爱你”之类了。

    没有喜欢没有爱,也愿意嫁给我?

    是一种施舍,还是一种可怜?

    或者,是一种自贱?

    无论哪一种心态,都让艾小爱愤怒。

    我艾小爱是枭雄转世,需要别人来可怜同情吗?

    你胡小依是我的心中女神,把婚姻大事看得那么清淡,也是不能容忍的。

    不能容忍的是,艾小爱担心胡小依对别的追求者也是这么随便。

    校园里面,想追求亿万富翁家里千金小姐的人太多了。

    艾小爱求爱失败,把愤怒转化为动力,加紧了在湘江实业集团谋权篡位的步伐。

    所幸的是,胡小依一直到大学毕业也没有把自己“随便”嫁出去。

    想追求胡小依的大学同学是很多,敢追求她的,却没有一个。

    当胡寒山带着家人离开了雁水山庄,艾小爱终于熄灭了对胡小依的幻想,转而对文娟表达了好感。

    “找一个修士做伴侣,志同道合,还能白头偕老,这是很现实的事情吧!”

    况且,文娟的气质与胡小依很像,都是不喜欢多话类型。

    艾小爱当时这么安慰自己。

    他二十五岁了,必须给艾老找一个儿媳妇,让老人家安心啊!

    然而现在,胡小依又回来了,还住在雁水山庄,艾小爱心中的火焰又熊熊燃烧起来。

    胡小依看着艾小爱一脸的热情真诚,暗暗叹口气接过瓷碗。

    瓷碗表面温度刚好,不会烫手。

    然而看着碗里微黄色的黏稠透明的燕窝汤里的几丝暗红,胡小依的秀眉微蹙,淡淡的说:

    “小爱哥,你天天晚上送好吃好玩的东西给我,真的让我很过意不去。

    只是这一碗血丝燕窝,是金丝燕呕心沥血历尽艰辛吐哺而成,却被盗猎者残忍的挖走,燕窝里面的雏鸟还被扔下悬崖摔死。

    像这样的东西,哪怕它再珍稀,我也是不会吃的。”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胡小依单薄的身子起伏不定,过于白皙的脸上,出现了一抹红色。

    显然,胡大小姐生气了。

    “糟糕,是我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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