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七章 有关《EVA-Re_take》的争论-第2/3页





    在日本上网的人本来就很少,因此灌水的人并不多,大家都在认真讨论。

    在Animic会社官网的论坛中,大家就在的版区之中,讨论有关庵野秀明和制作组说的“官方同人”这玩意儿的概念。

    按道理来说,Re_take是属于EVA的二次创作衍生作品,从这个概念上来说,这个作品的确是同人没错。

    但问题在于,这个作品好像又采用了商业化的运作手段,整个作品的衍生产物,其实是走的商业化路线。

    “我们来确定一下二次创作同人的概念吧——以其他现有的商业作品,或者其他原创或者二次创作同人作品为基础,引用其角色、剧情、文字等内容进行改编或者再创作,这种作品应该是属于‘二次创作物’的吧。”

    二次创作同人虽然是非商业的,但是理论上,都是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才能发布的——所以,其实很多本子和同人小说,其实都属于“非法同人”,只不过这种事情,民不举官不究而已。

    二次创作本身也是拥有著作权的,所以,对二次创作进行二次创作不仅需要原作同意也需要二次创作者同意,而如果想要将二次创作的作品进行商业化,那就需要同时得到两方面的授权才行。

    从这方面来说,要比很多非法同人都要“根正苗红”。

    顺带一提,所谓的二次创作同人,其中内容必须包含自主创作的部分,仅将原作的素材放入自己的作品排列组合,或者直接挪用人物的,都不属于二次创作。

    某东方大国和欧美那边,因为在接触日本同人文化时,大都是从二次创作的同人本开始的,所以会发生将同人和二次创作的含义混淆的情况。

    这些日本人在进行讨论的时候,也围绕着这个概念和含义在进行讨论。

    “本人是东大法学系的教授,在这方面,法律并没有完成的定义,我排除了版权和创作权等方面的法律,试着思考了一下,我个人认为,这方面的内容,应该是属于二次创作的部分,而并非是同人部分。”

    “我不赞同楼上的意见,在欧米等地,大家都是将同人定义为对其他作品的二次创作,并将商业改编的电影或者其他方面的商业性二次创作也称为同人。从这个方面考虑的话,我认为,这属于同人部分。”

    在网络上,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总结了好半天,终于得出了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简单来说,就是庵野秀明这个痞子在乱用名词,明明这样的所谓“二次创作”作品并不属于同人才对,但是痞子随口加了一句“同人”,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虽然痞子自己没有说话,但是随着出来的,还有对庵野秀明的一次文字访谈,在文字中,他就提出,这个作品是一个“同人作”才对。

    ——开毛线的玩笑啊!

    玩家们要造反了。

    就因为你丫的随口说了一句,咱们对“同人”的定义就全部改变了啊!授权的二次创作就二次创作嘛,干毛线加个“同人”啊!你那明明是商业作品好不好!

    但是,得有不少“洗地党”认为,庵野秀明说这句话,其实是有自己考量的。

    “首先,就全世界的范围来说,的确是一个同人作品没错,虽然和我们的定义不同,但是在其他地区的人看来,这的的确确是‘同人’。而另一方面,我认为庵野秀明先生是不想让大家将这个作品看做是EVA的续篇,而是一个基于EVA的原创作品。这个作品甚至不能用‘二次创作’这个词来进行定义,所以庵野秀明先生才会使用‘同人’来说明。虽然同样是商业化,但是本身的成功,是基于原著而存在的,没有EVA,就没有Re。”

    别说,这个人说的还挺有道理的。

    而且他最后说出来的部分内容,实际上也都是大家的共识。

    “说起来,这个作品的原著是夏森老师啊……我觉得就算不用去抱EVA大腿,夏森老师也能够做出更有趣的故事吧?我一直期待老师的和能够动画化呢!”

    然后,歪楼的人就出现了。

    “楼上别搞错了,这个作品不只是夏森老师的作品哟,还有一个夏雪老师也是原著,听说这个人好像是夏森老师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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