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我有一个习惯-第2/2页





    “哇,好帅,比白马王子还帅!”

    这是女网友的评论了,和网名很中二的那些男网友关注点完全不同。

    “我的梦想就是些有朝一日有个金甲神人飞到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是一个名叫爱心小猪佩奇的网友说的话,只不过她的话语一发出,就被接二连三的评论给淹没了。

    “你长的丑就不要想太美。”

    “你长的美也不要想得美。”

    “洗洗睡吧。”

    “……”

    网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言论,不过化身为帝皇铠甲的叶知秋并不好看手机,他看着那个大怪物,在思考怎么解决这个大怪物。

    要不要干掉呢?

    如果干掉,是怎么干掉?是一招秒掉,还是大战三百回合,然后将其斩了。

    他想了一会,但是大怪兽不怎么想,当它见到它的面前多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小蝼蚁时,它决定先把这个蝼蚁一巴掌拍死。

    它升腾起它比几十层楼还高的爪子,向着叶知秋拍下来。

    就像是拍一个苍蝇一样。

    网上看直播的网友一阵惊呼,似乎看到了这个绝世强者就要被拍的粉碎,都不忍心去看直播了,有些胆小的,甚至捂上了眼睛,而先前一直觉得自己预算很准的那个九五大道尊则疯狂喊了起来:“大佬,大佬,别跟他硬拼啊,周旋起来,远攻它!跟它绕圈子!用能量波!不要和它的肉身硬抗!找他的破绽!”

    这种怪物是要远攻的,把它吊死,你一个法师射手不要和肉硬拼啊!

    那会死的!

    绝世大佬,你可不能死!

    叶知秋却没有动。

    他看着那遮天的大手拍来,不由想起了过去那些被半边神拍过的岁月,他就静静站在那里,有些想笑。

    他出了一拳。

    一个巴掌大如山岳,遮天蔽日,一个拳头有如沙包,看起来很是渺小,但是当巴掌与拳头相遇之后,巴掌的主人被打翻在地,倒退几千丈!

    一击,新哥斯拉败退!

    单论力量,新哥斯拉并不是如今掌握了力量宝石的叶知秋的对手。

    “我有一个习惯,我会杀死向我出手的人,哪怕它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

    叶知秋于高空淡然而立,悠悠开口,说的话似乎落到了每一个看直播的人耳中。

    他开始用力。

    无边的金色能量,紫色的狂暴力量,在他的手中汇聚成一个强大的光球。

    当这个光球落到新哥斯拉的身上时,新哥斯拉便彻底粉碎了。

    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就像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网络前,众人皆惊,无法言语。




    本章完